内蒙古包头市一女子驾车肇事致人死亡后,竟假装热心群众报了警,后期还配合民警调查取证,但骗局最终被识破,该肇事女子被判有期徒刑3年,缓刑4年。
其案件情况如何?
2022年2月3日,固阳县交管大队先后接到报警称,在省道S211线王圪卜村路段,有一男子躺在道路中间。
接警后,民警立即赶赴现场。经120医护人员确认,男子已经死亡。民警现场勘查后认定,这是一起致人死亡的交通肇事逃逸案,事故现场比较干净,仅遗留有两个细小的碎片和一些冰块。
交管部门马上成立死亡逃逸案专案组。根据前后3名报警人提供的信息和多处走访,经过比对,专案组很快找到了肇事车辆,可民警发现这辆车的驾驶人正是该案的第2个报警人,一名祖姓女司机。
案件真相到底如何?
据悉,犯罪嫌疑人祖某驾车走到事发路段时,感觉车压到人。在对全车进行检查后,祖某发现车辆外观完好无损,便假装热心群众拨通报警电话,利用民警一般不会怀疑报警人的侥幸心理,企图逃避责任。
然而法网恢恢,疏而不漏,最终祖某受到了法律的制裁,以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,缓刑4年。
可能有的网友觉得,祖某驾车撞死了人,被判的刑罚有点轻。那么,法律对交通肇事罪是怎么规定的呢?
根据《刑法》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,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,因而发生重大事故,致人重伤、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;因逃逸致人死亡的,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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